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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浙江象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1日

中广核(浙江象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主体:中广核(浙江象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告年度:2022年

编制单位:中广核(浙江象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20236


声  明

我们深知温室气体排放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冲击,因此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理念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积极致力于温室气体排放盘查,掌握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碳资产管理,以利于公司掌控及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现状,并依据盘查结果,进一步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相关计划,实现公司的低碳运营。

据此,依据《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广核(浙江象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盘查。以期在把握现状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途径和手段,降低自身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塑造绿色的企业形象。

经盘查,本公司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总计为132.24tCO2

在保持现有良好数据记录的基础上,针对现存的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如资料统计、仪表校准、记录等,为将来收集可以核证的证据奠定基础。

      中广核(浙江象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36


 录

一、 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营运边界

(三)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

二、 温室气体排放

三、 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 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一、 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中广核(浙江象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广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特大型清洁能源企业。公司位于浙江省象山县涂茨镇前山姚村,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3461元,项目主要为涂茨风电场。

涂茨风电场由涂茨一期项目和涂茨二期项目(珠山项目)组成,被列入浙江省“十二五”第二批核准风电项目计划。总容量为75MW,两期项目总投资7.2亿元。

工程主体由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察设计院设计,风机主机型号为WD77-1500(A),由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于20124月份正式动工建设,20121225日涂茨风电场35kV开闭所正式并网,风机调试运行。一期、二期场内35kV集电线路采用电缆汇流,汇流后经涂茨风电场110kV升压站衣珠1752线送至电网公司220kV衣亭变电所,送出线路总长约11公里。

涂茨风电场是中广核在浙江投运的第一个风电场,公司从象山涂茨开始起步,不断发展,做大做强。同时风电场注重山地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维护,投资3000多万元修建、硬化场内道路,种植草坪、珊瑚树、石楠、播撒花籽等方式进行绿化,现在风电场的风车公路已成为游客打卡的网红地。


(二)企业营运边界

1、组织边界

本报告采用运营控制权法设定组织边界,组织边界位于浙江省象山县涂茨镇前山姚村涂茨风电场中广核(浙江象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运营范围内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包含的场所有车间、办公等相关区域。

2、核算边界

包括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

中广核(浙江象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平面布置见图1

1 厂区平面图

二、 温室气体排放

根据《指南》的要求,本报告只核算CO2的排放量,不涉及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报告主体在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32.24吨CO2当量。2022年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详见附表1。

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排放量为132.24吨CO2,占排放总量的100%

三、 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报告中电网购入电量为206.62兆瓦时,来自于公司购电发票

报告主体活动水平相关数据见附表2。

四、 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本报告电力排放因子根据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导则,采用2022年浙江省宁波市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4 tCO2/MWh。

报告主体排放因子及计算系数见附表3


附表1  报告主体  2022    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报告

种类

排放量(tCO2

占比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132.24

-

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对应的排放量

132.24

100%


附表2  报告主体活动水平数据

数据

单位

净购入电力

电力净购入量

606.62

MWh


附表3  报告主体排放因子及计算系数

数据

单位

净购入电力

电力

0.64

tCO2/M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