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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宣布二零二三年度业绩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2024年3月26日-香港)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广核新能源」或「公司」,股份代号:1811.HK)宣布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摘要:
收入为2,193.0百万美元,同比下降9.8 %。
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267.7百万美元,同比上升37.2%。
溢利增加乃主要由于(1) 确认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亏损减少;及(2)应占联营公司业绩由亏转盈。
倘剔除一次性调整,主要包括:(1)确认2023年及2022年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除税后减值亏损分别为7.7百万美元及61.8百万美元;及(2)确认2023年商誉的减值亏损8.7百万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将较上年度增加10.6%。
每股盈利为6.24美仙,同比上升37.2%。
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股份1.56美仙(相当于每股股份12.17港仙),相等于2023年财政年度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年内溢利之25%作为股息。

  2023年,集团的收入为2,193.0百万美元,较上年度下降9.8%。来自中国风电项目的收入为702.4百万美元,较上年度的692.8百万美元增加1.4%。有关增加主要是由于风电项目的发电量增加所致。2023年,来自韩国的收入为1,151.0百万美元,较上年度的1,377.4百万美元减少16.4%。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发电量减少以及加权平均电价下降。

  2023年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267.7百万美元,较上年度上升72.6百万美元或37.2%。倘剔除一次性调整,主要包括:(1)确认2023年及2022年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除税后减值亏损分别为7.7百万美元及61.8百万美元;及(2)确认2023年商誉的减值亏损8.7百万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将较上年度增加10.6%。

  溢利增加乃主要由于(1)物业、厂房及设备确认的减值亏损减少;及(2)应占联营公司业绩由亏转盈。

  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股份1.56美仙(相当于每股股份12.17港仙),相等于2023年财政年度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年内溢利之25%作为股息)。

  业务回顾


  集团的资产组合包括位于中国及韩国电力市场的风电、太阳能、燃气、燃煤、燃油、水电、热电联产、燃料电池及生物质发电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权益装机容量达9,622.8兆瓦,同比增加7.1%,其中风电及太阳能合共新增权益装机容量599.8兆瓦、燃气新增权益装机容量45.0兆瓦。风电权益装机容量4,437.8兆瓦,同比增加18.7兆瓦或0.4%;太阳能权益装机容量1,759.4兆瓦,同比增加572.6兆瓦或48.2%。风电、太阳能占集团权益装机容量的64.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电厂的控股装机容量达到8,906.7兆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及韩国分别约占集团权益装机容量9,622.8兆瓦的77.5%及22.5%。清洁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即风电、太阳能、燃气、水电、燃料电池及生物质项目)占集团权益装机容量的83.8%;传统能源项目(即燃煤、燃油及热电联产项目)占集团权益装机容量的16.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控股发电项目的发电量达19,076.6吉瓦时,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中国风电项目及中国太阳能项目发电量分别为10,367.7吉瓦时及1,733.5吉瓦时,增长率分别为10.6%及2.4%。

  未来展望


  2024年,集团将积极稳妥推动业务发展,统筹推进「六个坚定不移」关键行动,创新引领、改革驱动,奋发有为、勇建新功,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集团将坚定不移强化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着力营造「实」的干事氛围;坚定不移推动业务发展,着力提高「快」的发展速度;坚定不移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着力培育「强」的增长动能;坚定不移推进深化改革,着力提升「好」的治理效能;坚定不移强化精益管理,着力开创「优」的经营局面;坚定不移筑牢红线底线,着力巩固「稳」的发展根基。